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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部署,把兴奋剂治理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坚持严令禁止、严明职责、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四严”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深入地开展治理兴奋剂生产经营秩序专项治理,实现了“四个”到位,济南辖区未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层层动员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兴奋剂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济南市政府对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副市长张宗祥代表市政府与10个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兴奋剂治理责任书。按照省市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负责同志时时抓,下发治理方案,多次在局长办公会进行部署,系统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多次以督查督办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全系统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浓厚氛围。并组织召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参加的一系列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市19家含兴奋剂药品生产企业、127家药品批发企业、1800家连锁药店负责人做出了兴奋剂经营安全承诺,企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
二是多管齐下,确保宣传培训到位。在网站设立了《反兴奋剂专栏》,及时介绍兴奋剂法规、目录品种等专业知识和治理工作最新进展;编印《兴奋剂专项治理文件资料汇编》,发放到全系统每一位监管人员和全市每一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针对性地举办了各层次专题讲座,逐级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培训,并责成企业做好单位员工的全员培训和考核工作。通过山东省、济南市新闻媒体,刊播30余篇兴奋剂治理稿件;全系统集中开展反兴奋剂集中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万人签名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兴奋剂专项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部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坚持两个结合,确保治理效果到位。坚持“网格化”监管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采取分组包片、定点包店等形式,实行网格化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按照“对监管单位的培训覆盖面做到100%,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对非法生产经营案件的查处率100%,药店的警示标识摆放率做到100% ”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无盲区。坚持“企业自律”与“从严监管”结合,在生产环节派驻专职驻厂监督员实施全过程监管;在流通环节,监督企业落实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探索实行专库、专区、专柜管理,形成内外互动的治理合力。全市药店中开展了以“六个统一、六个禁止、三项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迎全运、亮窗口、树形象”活动,力求兴奋剂管理长治久安。
四是多种形式督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由局领导带队先后2次组成暗访组、3次组成督查组,采取现场查看库存药品,随机抽查有关记录、听取汇报等明查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治理情况进行不同层面地督促指导,至今已组织了5次督查,对1家生产企业、11家批发企业进行了检查,暗访了82家药店。对暗访中发现的违规经营蛋白同化制剂的5家药店依法作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严厉处罚,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截至目前,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19家药品生产企业、127家药品批发企业、1800余家药品零售企业和340家化工类企业实施了专项检查,对1家肽类激素生产企业、3家药品批发企业违规经营肽类激素行为进行了从重处罚,对5家非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的药店,做出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切实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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