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葛兰素威康公司的贺普丁片剂和贺普丁口服液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第73号)
2000年06月21日 发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    第七十三号(撤回申请公告)   1999年4月12日和1999年5月25日,美国葛兰素威康公司分别就贺普丁片剂和贺 普丁口服液向我局提交了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申请号分别为A-US99041209,A- US99052512),我局于1999年6月18日受理并开始审查上述两申请。在审查期间,美国葛 兰素威康公司于2000年6月16日向我局提出了撤回上述两个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请求。 我局准予撤回。   特此公告。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