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药品审批欠费的公告(第30-2号)
2008年04月25日 发布

  截至到2008年4月24日,仍有部分申请单位未按《关于清理药品审批欠费的公告》(第30号)要求缴纳药品审批费,请涉及单位及时缴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