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已经明确
2008年09月08日 发布

  六、医疗器械监管司

  组织拟订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目录;承担医疗器械的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指定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监管事项;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和淘汰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处
  承担本司工作计划、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综合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相关数据库和审批件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监管政策研究的基础性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承办出口医疗器械的销售证明书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目录和注册技术审查指南的相关工作。

  (二)注册一处
  组织拟订有源医疗器械的国家标准、分类管理目录和注册技术审查指南;承担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的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承担对境内第一类、第二类有源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注册二处
  组织拟订无源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的国家标准、分类管理目录和注册技术审查指南;承担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的无源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工作;承担对境内第一类、第二类无源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生产经营监管处
  拟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承担有关指定医疗器械产品出口监管事项;拟订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准入条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有关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工作。

  (五)研究评价处
  拟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拟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监测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发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和淘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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