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已经明确
2008年09月08日 发布

  九、人事司

  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方面的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以及领导班子建设等相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拟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承担本系统全国性的表彰工作;承担社团管理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处
  承担本司工作计划、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综合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监督工作;承担本系统全国性的表彰工作;承担京外调干等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政审和备案工作。

  (二)干部处
  拟订有关干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务员录用、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干部挂职锻炼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统计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协助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培训处
  拟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方面的人才发展规划、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工作,拟订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订并完善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监督和指导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工作;拟订药学技术人员从业资格准入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工资处
  承担局机关工资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承担直属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及绩效分配方案审核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机构编制、法人年检管理工作;承担社团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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