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已经明确
2008年09月08日 发布

  十、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港澳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负责外事行政管理,拟订外事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智力引进和出国(境)培训;负责驻外机构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国际组织处
  承担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制定合作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际组织有关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承担外事行政管理,拟订外事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智力引进和出国(境)培训;组织协调驻外机构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本司工作计划、会议组织、公文运转、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综合工作。

  (二)欧亚非处  
  组织开展与欧洲、亚洲、非洲国家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及非官方的公务往来,承办相关合作协议的拟订和实施等工作;承担与港澳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本地区有关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

  (三)美大处
  组织开展与美洲、大洋洲等国家政府间的交流与合作及非官方的公务往来,承办相关合作协议的拟订和实施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相关法规英文文本的审定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有关的政策研究和信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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