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第15号)
国食药监安[2008]279号
2008年06月10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10家医疗机构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六月十日


         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及认定专业

医疗机构名称

认定专业

证书编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中医心血管、中医呼吸、中医消化、中医肾病、中医肿瘤、中医皮肤、中医脑血管、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肛肠、中医骨科

0187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肿瘤

0188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心血管、呼吸、消化、神经内科、肿瘤、普通外科、妇产、耳鼻咽喉、医学影像(诊断)

0189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心血管

0190

福建省立医院 消化、心血管、内分泌

019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感染、呼吸、神经内科、内分泌、耳鼻咽喉、消化、妇产、肝病

019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心血管、呼吸、肿瘤、神经内科、消化、血液、内分泌、风湿、精神、皮肤、眼科、泌尿、麻醉

0193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内分泌、神经内科、骨科、呼吸、消化、肾病、心血管、血液、普通外科、神经外科、肿瘤、眼科

0194

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中医心血管、中医消化、中医儿科、中医肛肠、中医肾病、中医周围血管、中医呼吸、中医神经内科、中医皮肤、中医妇科、中医骨伤、中医内分泌、中医肿瘤、中医风湿

0195

西藏自治区藏医院

民族医(藏药)心脑血管、民族医(藏药)胃肠内科、民族医(藏药)肝胆内科、民族医(藏药)骨伤、民族医(藏药)妇产、民族医(藏药)呼吸

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