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07年第4期国家药品质量公告
2008年03月25日 发布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07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和使用的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进行了评价性抽验。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抽验结果,并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本期质量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被抽样单位进行处理,并继续组织对不合格品种开展跟踪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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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07年第4期国家药品质量公告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