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工作情况(增刊)[2006]第6期
2006年07月01日 发布

                 毛泽东拒礼

  一代伟人毛泽东,一贯倡导清正廉洁的作风,他不仅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俭廉洁,且对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现摘编几则毛泽东拒礼的故事,以资借鉴。


               这钱我们一个也不能要

  毛泽东终身不受礼、不谋私,是有口皆碑的。早在红军时代,条件异常艰苦,但是毛泽东对于小商人奉送的银元分文不取,至今传为佳话。
  那是1929年2月9日,毛泽东、朱德、陈毅率领红四军主力来到江西瑞金城北60公里的大柏圩,住在王家祠。当晚,毛泽东和朱德正在油灯下研究作战计划,一名战士进来报告说,有几位过去饱经兵荒马乱之苦的商人送来一包东西,留下一张纸条就走了。打开包一看,竟是白花花的银元,纸条上写着:“红军长官尊启:贵军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不胜惶恐,为表薄意,敝商号特奉上银元四百五,敬恳收下勿辞…”落款是大柏圩小商号郑某、陈某和曾某。毛泽东看后说:“这些商人把我们看成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军队,以为我们红军也会抢他们的商店,侵犯他们的利益。这都是敌人放谣言破坏的结果。我们红军刚开到赣南,一定要执行保护商人利益的政策,维持地方正常秩序,把革命根据地建立起来。”于是,毛泽东、陈毅一行人提着马灯,顶着风雪赶到了附近的大柏圩,挨家挨户地寻访,终于找到了送银元的商铺老板。陈毅将那包银元放到桌上说:“老板,我们是特地给你们退礼的,这钱请收回吧!”“长官,千万别嫌少,我们可以再加点!”商人惶惑不安地答道。毛泽东和蔼地说:“老板,这钱我们一个也不能要,请收回吧!”接着又耐心细致地向几位商人宣讲了红军各项纪律和政策,用事实说明了红军和白军的根本区别,使商人放下心来,高高兴兴地收回了银元。由于红军秋毫无犯,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取得了大柏圩战斗的胜利,全歼了敌军第十五旅,使红军摆脱了尾随之敌,为开辟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打开了新局面。当红军撤离时,当地老百姓包括小商人纷纷来到村口夹道欢送。望着远去的队伍,人们感慨地说:“红军好!纪律严明,自古未有。”


              不要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

  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强调,夺取全国革命的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以后的路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为此,他告诫全党:“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并提出:不做寿、不请客、不送礼、不用人名起地名。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全会决定,禁止给党的领导祝寿和用党的领导者的名字作地名、街名和企业的名字,以防止出现为个人歌功颂德的现象。
  1952年8月,毛泽东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再次向全党和高级干部郑重指出:“一不做寿,做寿不会使人长寿,主要是把工作做好;二不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三不敬酒,一定场合可以;四要少拍掌,出于群众热情,也不泼冷水;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与马、恩、列、斯并列。”
  同年12月16日,是毛泽东的六十整寿。事先,湖南一些家乡亲友纷纷写信给他,要求进京为他祝寿。毛泽东一概婉言谢绝。1953年10月4日,他在给韶山老地下党员毛月秋的信中说:“为了了解乡间情况的目的,我同意你来京一行”,而不是“为了祝寿,此点要讲清楚”。毛泽东在信中还嘱咐毛月秋,只邀请他和另外二位亲友来京,“除你们三人外,其他没有预先约好的同志一概不要来”,“你们来时,不要带任何礼物”。


             送礼是我们的党纪所不能容许的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出于对伟大领袖的爱戴,曾给毛泽东送过一些礼物,但是毛泽东总是谢绝或者上缴,实在无法退掉的就折价处理。
  湖北蕲春县有座海拔1244米的高山,名叫云丹山。山麓附近盛产一种名叫“水葡萄”的优质稻米。用它做的饭洁白透亮,松软可口,香味扑鼻,而且营养特别丰富。因产量极少(每年仅产数百公斤),自唐宋以来,历代王朝都把它规定为只有皇亲国戚才能享用的贡米。解放后,当地农民翻了身,分了地。为感谢党中央、毛主席,当地农民于1951年10月把刚刚丰收的“水葡萄”米50斤,寄往北京中南海,送给领袖毛泽东。没有想到,一个多月后,他们竟收到毛泽东委托中央办公厅寄来的汇款和一封令人感动的信。信中写道:“钱寄上,以后再不要向中央领导人寄赠任何物资,这是我们的党纪所不能容许的。”这一番话,语重心长,掷地有声,清晰地告诉人们:在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任何人都不能违反党的纪律。
  50年代初,毛泽东对西藏问题特别关注,每次达赖、班禅来京,毛泽东总在颐年殿会见他们。有一次,西藏头面人物托人送来一块金表,那表看上去金光闪闪,拿在手上沉甸甸的,含金量很高。工作人员收下来要毛泽东把金表戴上,把他原来的旧表淘汰掉。因为毛泽东戴的那块表太旧了,表面非常模糊,表盘上的数字看不大清,早就应当换块新表了。但是,毛泽东对金表毫无兴趣,吩咐工作人员说:“不换,明天就上缴特会室去。”特会室是专为中央领导同志管理经济的,也管礼品。第二天,工作人员就把这块金表上缴到特会室了。
  毛泽东作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经常要会见外宾。外宾来了,时常会送一些珍贵礼物给毛泽东,但毛泽东只浏览一下后便嘱咐交公。有时工作人员认为这些礼物是送给主席个人的,劝说毛泽东留用一些,毛泽东回答说:“不行,这是送给国家主席的。如果我不是国家主席,就不会有人给我送礼了。如果你当了国家主席,他们也会送你的。”毛泽东这一番话,看似平常,其实是非常深刻的。在毛泽东看来,外宾、内宾送来的礼物,尽管是点名送给毛泽东,但绝不是送给他个人的,而是送给中国人民的。无论是谁,只要在国家主席这个位置上,人家也会给他送礼的。
  既然是给人民送的礼品,就理当归人民所有,不能由私人享用。
  建国以后,毛泽东经常外出巡视,每到一地,不仅拒绝各地送给的礼品,而且总是自带伙食费,不搞特殊化。在毛泽东的遗物中,留下了很多招待所开给他交钱交粮的发票、收据。这正是毛泽东身体力行不搞特殊化的证明。1965年5月,毛泽东重上井冈山,离开茨坪前,毛泽东的生活管理员找井冈山宾馆的会计结算伙食帐,这个会计说什么也不肯收,管理员耐心地解释说:“首长和我们工作人员外出有严格的约法和开支规定,这是纪律,我必须遵守。凡是首长需要的一切东西,托当地代办的,必须货款两清,对方不要钱,我们就不收东西。”在管理员的劝说下,这个会计噙着热泪,最后收下了这笔17元5角的伙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