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第60号)
2008年07月18日 发布

  包头九合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证书编号:A-NM04-052)。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